泉州拼团购房176群(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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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拿证难、墙体开裂...泉州这些盘被投诉!

发布时间: 2021-07-16 11:45:11

来源: 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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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有业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应自己在买房路上遇到的各种坑...

奔溃!买房路上各种踩雷~

泉州又有楼盘被曝光!

1

南安万星城市广场

延期交房多年,业主拿不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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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泉州南安万星城市广场的业主反映,他们所在的小区2014年9月开盘出售,签订交房日期2016年12月31日,因前期经营不善导致工程停工,未能按照原定日期交房;经2016年8月27日业主“维权”后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入,2016年底由新开发商接管,开发商承诺在2018年12月底前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届时将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条款一并处理逾期交房违约金事宜!然而在此之后音讯全无,业主再次走上“维权”路!第二次交房“维权”后,2019年3月18日经政府协调,开发商再次给出书面承诺:2019年5月30日确定交房;2020年12月30日之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条件;违约金以各业主的售房合同为标准进行赔偿,赔偿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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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说明

然而,业主反映在处理违约金又出新花样,如:违约金抵一无产权车位、“买车位+补差价3-5万”,等。有业主对此吐槽:“买车位后,大几万块违约金没有了,还要反补差价3-5万”、“不买车位,违约金依然不给”、“一个无产权车位活生生被开发商变相卖到十几万天价一个位!”

办理产权证需要先交契税和增值税发票!经了解后,竞有几百户业主交了增值税,却没有拿到增值税发票!2020年8月13日,经过信访局和美林街道办协调,开发商又再次给出书面承诺!已缴款未开增值税发票的,承诺3个月内按购房款顺序开完,截止2020年11月15日,还有少数业主未能拿到发票!

至今,万星城市广场的业主都在“维权”路上! 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交契税!交不了契税,就不能办理产权证!2021年9月1日,国家实行新的房管政策 :契税调整到3%-5% 。翻一倍的契税谁来负责, 这么多年的“维权”,让业主们寝食难安!

相关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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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泉州南安万星城市广场:楼盘延期交房,业主很闹心!

2

泉州泰和玖珑台:

合同用途写着酒店式公寓,业主请求明确房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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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泉州购房人在人民网上咨询所购房屋产权性质事宜。诉求人反映其摇中了丰泽区的泰和玖珑台项目,签合同时才发现用途一栏写着酒店式公寓,他们感到迷茫,想要知道是否是住宅属性,会不会影响孩子读书。

对于上述诉求,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月6日作出明确答复:

根据泉州泰和广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约定,该项目用地性质为“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同时根据该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用地的用途及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酒店)40年、住宅-城镇住宅(公寓)70年”。

综上,该项目用地中的“酒店式公寓”性质为公寓,属于住宅功能范畴。

划片回复:据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了解,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21〕10号)文件要求,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 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丰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您购买的玖珑台以及申请入学的相关材料若符合当年招生条件,即可申请入读丰泽区实验小学。

3

石狮万科金域中央

阻挠执法违建难拆,违建痼疾因何如此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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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石狮市民在人民网上投诉万科金域中央小区存在大量违建的问题。诉求人表示小区住户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拆违,但没有后续。

对于上述诉求,经石狮市城市管理局7月1日作出详细答复:

被投诉项目为石狮市万科金域中央小区存在违章建筑事项,自2019年4月份起石狮市城管局宝盖城管办便陆续接到关于万科金域中央占用过道违建阳光房、一楼搭建遮雨棚的举报,多次对违建进行查处:

1、2019年4月份,接到该小区6宗占用过道建设阳光房的举报。经核实,部分业主未经审批违法占用过道两侧空间(入户门后)建设阳光房,违建面积各约6㎡,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4月29日组织拆除其中3户违建阳光房铝合金框架,但拆违现场因多户违建业主(约十几人)阻扰,拆违无法顺利进行,且执法人员被围堵无法离开执法现场。当时,执法人员报警处理,由于违建位置虽属过道却在违建户入户门后,警察现场要求不得随意进入住户空间,要严格按照流程执法。

2、2019年9月份,接到该小区2宗占用过道建设阳光房的举报。经核实后,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业主逾期拒不整改,执法人员组织拆除,并事先通知违建业主配合执法,但违建业主均闭门不开,拒不配合。10月21日,宝盖城管办对拒不配合执法的2户违建户实行房屋产权冻结。

3、2019年10月份以来,该小区物业多次以挂号信形式陆续向宝盖城管办通报占用过道违建阳光房以及部分一楼住户违建遮雨棚(其中,一楼违建遮雨棚共43宗为物业于2020年1月17日、19日、21日分三批举报,举报时已建设完工),城管办向全部违建业主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电话催告违建业主自行拆除违建,但未有违建业主主动拆除。2020年3月20日、3月21日宝盖城管办组织对3宗在建阳光房违建物进行部分拆除。

4、2021年1月份至4月份,宝盖镇城管办多次接到关于万科金域中央小区5号楼、7号楼一楼业主违法搭建遮雨棚的举报。经核实,举报反映的情况为万科金域中央小区5号楼、7号楼一楼业主未经审批违法搭建入户雨棚,各户违建面积约25平方米。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多次前往现场制止施工、暂扣施工工具。

5、2021年3月10日,宝盖城管办对违建业主进行集体约谈,但后续跟踪发现,违建业主仍继续抢建。4月2日,城管办组织前往拆除违建雨棚,拆除现场遭到数十名业主阻扰执法,部分业主情绪激动,抢拉拆违工具,抓伤执法队员手臂,为防止发生意外,拆除一户违建雨棚后,暂缓拆违工作。

6、2021年6月份以来,宝盖镇城管办又陆续接到关于该小区违法搭建遮雨棚的举报。经核实,8号楼、12号楼等楼栋存在零星违建遮雨棚的情况,执法人员已现场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在对该小区违章的查处,存在如下困难:

1、在违建查处过程中,部分违建业主反映原先规划设计方案存在一定程度的功能缺陷:

(1)过道上的入户门容易被外人随意翻入,产生治安问题,且由于复式户型结构导致过道外侧裸露面积大,若未封闭处理,台风天容易产生雨水倒灌入户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违建阳光房的边套户型确实存在该问题);

(2)过道护栏设计安全性低,容易产生儿童翻越护栏坠落危险(该问题为该小区所有住户共性问题);

(3)一楼因户型设计问题,楼上公共过道常有高空坠物,对一楼住户人生安全造成一定隐患。

2、拆除过程存在隐患。由于违建物采用铝合金框架玻璃封闭,违建位置位于高空建筑,拆除过程中无法保障拆违工人人身安全,且容易产生高空坠物,影响楼下住户;同时,部分违建业主已将原有过道护栏拆除,拆违后恐产生安全隐患。组织对一楼违建雨棚进行拆除过程中,现场遭到数十名业主阻扰执法,出现抢夺煤气罐、竹梯等阻拦拆违工作的情况,存在人身安全隐患。

3、鉴于上述情况,泉州市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宝盖城管办目前主要采取发函冻结产权和限制供电的处理方式,督促业主自行整改。截止目前,已累计对万科金域中央小区违建阳光房(遮雨棚)冻结产权115宗,限制供电28宗。

点评:

这份答复十分具体,详细描述了从2019年至今两年来城管部门对该小区违建的整治情况,读完可以感到执法难度确实不小,城管部门也不容易啊。但既然该小区的痼疾由来已久,并且执法难度大,仅仅由一个镇的城管办出面是不是力度小了点呢。(都教授说房)

4

泉港东方伟业广场:

地下室墙体开裂业主心慌慌,建筑问题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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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泉港区东方伟业城市广场业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发帖求助。诉求人反映该楼盘一期地下室基础下沉严重,已造成多处墙体开裂及装修层破坏。业主们多次找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未得到解决。现地下室顶板及墙体开裂越来越严重,居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希望住建部门能到现场协调处理并出具正式报告。

对于上述诉求,泉港区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并于近日作出答复:

经现场核实,该部位上部为纯地下室,地下室顶板以上无构筑物,因一期和二期施工缝留置不规范,一、二期墙柱交接处存在渗水现象,施工单位已采用在原结构墙柱和底板处增加止水带,并增加混凝土构造柱的止水处理措施进行整改。

地下室墙体开裂系因在交接处二期方向增设钢筋砼承重墙,施工单位在墙面粉刷时未铺设纤维网,造成新旧砼交接处收缩开裂。泉港区住建局已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整改。

5

鲤城西街:

自建房产权成问题,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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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业主反映,泉州老西街的自建房子大部分人产权都不完整,房管局也补办不了,带给下一代很多产权纠纷问题,请问有没有规划完善自建房产权手续!

对此,6月22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回复:

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个人自建房主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办理个人自建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市区个人自建房用地行为发生的时间在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且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登记;1982年2月以后占用土地的,需提供用地审批手续。古城区在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房屋,至今未翻、扩建,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按现状(三层以下,含三层)给予登记,超出部分不予确权;若在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建成的房屋需提供规划建筑审批手续。2020年4月8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告知不动产登记时涉及两违问题的,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因此,房屋若涉及违法建设的,需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置以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责任编辑: kr1s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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