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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正式上线!晋江二手房将...

发布时间: 2021-10-11 10:50:32

来源: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分类: 二手房产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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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晋江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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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今后,在晋江,每套交易的二手房都将拥有唯一的“身份证”,房源信息真实透明。这将有利于打击虚假房源、一房二卖,中介“吃差价”等市场乱象。

记者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晋江市房地产经纪业务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发展,在前期试点运行基础上,决定自9月30日起推行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和规范房源发布工作。

根据规定,9月30日起,晋江启用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网址http://110.88.153.70:9000/;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已备案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存量房交易居间服务应当登录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

记者了解到,目前,晋江二手房交易大部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少部分是买卖双方自行成交。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

根据通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房屋所有权人销售房屋前,必须进行房源验证,且应向协助办理房源验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书面授权书。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网签系统时应输入不动产权证号码、所有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核实房源,查验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情形,验证通过生成房源编码;未达到交易条件的,不生成房源编码。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到晋江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通过房源核验或复核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后,方可通过门店、网站等各类渠道发布拟出售的存量房房源信息。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内容和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并点击提交。房屋交易部门对购房果。购房资格核查通过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签系统打印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并提交至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手房交易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购房资格核查未通过的,购房人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到住建局房屋交易中心进行异议复查。异议复查成立的,应再次提交资格核查。

【针对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

通知要求,当事人可到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或委托具备网签系统使用权限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完成房源验证、网签合同等工作,但需自行到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购房人资格核查和房屋交易手续。个人存量房房源出售的,当事人应到晋江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通过房源核验或复核的存量房房源信息。

【关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方面】

通知要求,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交易,交易双方应把房屋交易资金汇入晋江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且汇入的交易资金不低于房屋交易价的20%;交易资金监管不收取任何费用,交易资金产生的利息,按监管协议约定划转。

通知要求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按照网签系统操作流程完成各项工作,协助个人自行交易进行房源验证、网签合同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查询其他人员房产信息,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依托网络监管平台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对未进行机构备案、实名登记从业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未按规定使用网签系统的给予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并通报给市场监管、金融等相关部门。


责任编辑: kr1s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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